在当代社会城市中,灯光艺术在环境与建设中的照明设计美化作用日益突出。这是由于良好的灯光环境不仅仅为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视觉条件,而且利用灯具造型及其位置分部与光色的协调,使建筑轮廓、环境达到某种气氛和意境,体现一定风格,增加环境与建筑照明艺术的美感,使环境空间更加符合人们的心理和生理上的要求,从而得到美的享受。
一个城市灯光环境的好与坏,首先取决于一个先进而又合理的总体的照明规划。其规划是整个城市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城建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即照明景点、景区的分布,照明着急的原则与要求以及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等都不能离开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
对整个城市而言,照明规划就是根据该城市的特征、性质及标志性建筑,主要景区、景点、广场、道路、桥梁、商业街和公园等的分布和相互联系,城市技术经济水平,能源供应状况,从宏观上按点、线、面(景点、路、景区)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总的规划。
在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全面的、科学的、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夜景照明建设才能创造出重点显目、明暗适宜、合理协调、和谐统一并富有自己特色的夜景照明效果。
照明规划设计要从历史传统出发,着眼提高整个城市空间环境质量,处理好新与旧、传统与现代、功能与形式、革新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抓住重点,远粗近细,以城区为中心,同时考虑周边的卫星城镇。规划首先应考虑最终的照明效果,要紧紧抓住城市的特点,防止一般化,突出城市的文化背景、内涵,运用现代设计思想和方法,塑造特征鲜明的城市夜空形象,创造出观赏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一定水准的艺术效果。